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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队副队长带着一个警员走了进来,把资料一份份的摆在他面前:“你有什么可说的?”
嫌疑人看着资料,语气平静:“都是我干的。”
副队长示意,警员开始做笔录。
“姓名。”
“陈正。”
“年龄。”
“五十三岁。”
“常住地。”
“XX市。”
“职业。”
“XX集团法务部副部长。”
“什么时候进入本市。”
“八天前。”
“为什么要剪男人的头发。”
“他们伤风败俗。”陈正的嘴角有些抽搐。
“留长头发就是伤风败俗?”
“是。”陈正紧抿着嘴,不肯再多说。
副队长把纸和笔推到他的面前:“把作案过程一件件的都写下来,时间、地点,要写清楚。”拍了拍警员的肩膀,走了出去。
陈正拿起笔,认真的开始写了起来。
“走吧。”
杨乐走出监控室,副队长看见他们笑说:“要是所有案子都像这个这么容易就好了。”
“我很好奇他的作案动机。”
“我可不好奇,终于明天能带我儿子去游乐园了。”
“他的资料有吗?”
“有,在我办公桌上呢,我让人给你送过去。”
“我和你去拿。”
进了二队办公室,副队长递上资料。
杨乐翻了几页:“家世清白,父母都是高学历,他自己也是高学历高收入,为什么要做这种事?虽然也就是个拘留,但是他的职业生涯算是毁了,五十几岁,晚节不保。”
副队长说:“你要是有兴趣,你去问吧,走了。”
杨乐回到自己的办公室,把陈正的资料详细看了一遍,在网上搜索了一阵后又给于蓝打了个电话。
出了办公室,看见小吴和远子都在。
“怎么不回家?”
远子说:“我也好奇他为什么这么做。”
“那就一起去问问吧。”
回到询问室,陈正已经写完了作案经过,警员正准备押他去办手续。
杨乐说:“我还有几句话想问问他。”
警员说:“好,我在外面等。”
杨乐坐到陈正的对面:“你的字写的很漂亮,练了多久?”
“十五年。”
“我妈也想让我能写一笔好字,给我报班学习毛笔字,上课的前一天晚上,我就把一瓶墨汁都喝了,被带到医院洗胃。后来改学了硬笔书法,班里最不老实的就是我,每次下课老师都找我妈告状。
“学了一个月,横竖都写不直,我妈知道我是真的不愿意学,也就不再让我去上课了。你能坚持这么久,是不是特别喜欢写字?”
陈正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你母亲多打你几次,你也能坚持下来。”
“我妈说我在她肚子里的时候就精力旺盛,一出生更是不得了,上幼儿园的第一天想回家,到处跑,把两个老师累的满头大汗才把我抓住。我爸知道以后就带着我去跑步,我是哭着跑完了两公里。第二天再去幼儿园就特别老实,因为腿疼的根本抬不起来。
“上小学的时候跑十公里都不能消耗掉我的精力,我爸就给我报班,散打、武术、拳击,把我累的倒头就睡。我爸妈有很多方法管教我,但是唯独不会打我。你有一子一女,他们不听话的时候,你也打他们?”
陈正不说话,但是能感觉到他的紧张。
杨乐继续说:“你可是真厉害,优等生,还是集团里的歌神。我先生也是学霸,可以悬腕写毛笔字,但是他有一点不如你,音乐不行。音乐课是他最不喜欢的一门课,唱歌的时候没有一句是在调儿上的。”
陈正目光阴沉地说:“你先生?”
“你是律师,难道不知道同性恋合法已经七年了?”
陈正冷哼了一声:“伤风败俗。”
杨乐笑了笑:“同性恋是伤风败俗,男人留长头发也是伤风败俗,在你眼里,什么不是伤风败俗的?我可是想象不到,你年轻的时候居然是这样的。”将一张打印出来的照片摆在他的面前。
照片里是五个男孩子,互相搭着肩膀,光着上身,却是穿着高跟鞋和裙子。
陈正激动的抓起照片撕了个粉碎,隔着桌子抓住杨乐的衣领,红着眼睛低吼:“你怎么会有这种照片?”
杨乐不让小吴和远子阻止他:“现在的网络这么发达,什么都找的到。四十年前就穿女装,你的这种行为,在当时不是伤风败俗吗?”
“是,是,是……”陈正松开手,抓着自己的头发颓然的跌坐下去,“伤风败俗,伤风败俗!为什么?为什么我什么都不可以,为什么现在的那些人,就能堂而皇之的走出来?为什么?为什么?”
陈正大力的捶着桌子,泣不成声。
警官打开门:“杨队长,他这是……”
杨乐站起来:“我问完了,可以把他带走了,谢谢你。”
第五十八章最可爱
陈正被警员带走后,远子关上询问室的门:“队长,我不太明白,这个陈正当年都穿女装了,怎么会看不惯男人留长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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