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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庆将豹放在身后,傲然道:“这是豹是我猎”

突利可汗的目光落在元庆后背的长弓上,他也善使弓,一眼便看出,这是一把上等弓,起码是八斗弓,他眼中一阵惊讶,上下又重新打量一眼元庆,忽然一拳向他肩头打去。

他是要试验元庆的力量,尽管突利可汗的拳头又快又凌厉,但他还是远远比不过元庆在水底练刀三年的迅疾,元庆手一抬,封住了他拳头,用力一推,突利可汗竟站立不稳,蹬蹬蹬竟向后连退五六步,他的脸顿时胀得通红。

旁边围观人都害怕了,没有一个人敢叫好,突厥人向来凶残,这位又是胡酋,得罪他,这个少年恐怕要遭殃,众人纷纷躲走,唯恐惹祸上身,片刻间,大街上走得一个人不剩,四周变得空空荡荡,只有元庆一人一豹站在路中间。

突利可汗的手下大吼一声,四五个人冲上来,突利可汗却一摆手,制止住他们,他神情复杂地看了一眼元庆,回头用突厥语吩咐一句,一名突厥大汉将一把刀扔了过来。

刀是钝刀,没有开刃,这是突厥人尊重隋朝,进宫城不准带刀,但他们又不愿失去传统的一种折中方案,带钝刀入宫。

刀扔在元庆的脚下,突利可汗后退五步,缓缓拔出了他的刀,盯着元庆,“来吧我们一对一较量一番。”

元庆身高是十二岁少年,他的生理年龄是八岁,但他心理年龄却是二十五岁,无数的历史经验告诉他,要想赢得草原胡人的尊重,只有一个办法,击败他们。

他脚一挑,刀入手中,又挥了一刀,刀又厚又沉重,重十一二斤,元庆在水中训练是用五斤刀,但岸上他却用十二斤刀,这把刀正合适。

突利可汗见他举重若轻,眼中的最后一丝傲慢也荡然无存,他眼中变得凝重起来,手腕一抖,舞出一朵刀花,他用的也是钝刀,但是一把横刀,重十斤。

突利可汗自幼喜欢中原文化,他曾苦学过汉人刀法,而且得过名师传授,尽管他很惊讶元庆用重刀,但他尊贵的身份和胡人好斗的天性使他争雄之心燃起,他向元庆拱拱手,“开始吧”

他嗖的一刀向元庆劈来,只见一道亮光划过,刀尖如闪电般劈到元庆胸前,可元庆却像鱼一般,腰一扭,侧身闪过这一刀,随手一刀向他劈去,他用得还是中午劈豹的第一式:劈山,刀势沉重,力劈华山,但他刻意慢放速度,手下留情,突利可汗还是被这种凌烈的刀势逼得几乎窒息。

他心中大骇,仗着他反应灵活,猛地向后一退,躲开刀势,不等他站稳,元庆的第二刀便拦腰劈来,这是十三式刀法中第五式,叫斩江,也就是在对手移动时斩断退路。

张须陀的十三式刀法都是各自独立,可以随意组合,便能产生无穷变化,也没有什么固定套路,一般是根据实战经验来积累,或者临场发挥。

元庆属于临场发挥,他天资聪颖,反应极快,他以发现突利可汗的弱点是下盘不稳,便随手将第五式使出,竟配合得异常流畅。

这一下突利可汗躲无可躲,只得用横刀去挑开元庆重刀,不料他却感觉对方的刀像水一般,竟然滑过他的横刀,刀快无影,腰一痛,他已经被刀劈中。

突利可汗呆住了,他的刀法横行草原,从未败过,可是今天这个少年,只用两刀便将他收拾。

他感到一种深深的挫败,但也对元庆生出一丝佩服,便拱拱手问他:“你师傅是谁”

他不关心元庆是谁,他更关心是谁教元庆,元庆也不隐瞒,拱手回答他:“张须陀,听说过吗”

突利可汗动容,失声道:“你师傅竟是张须陀”

他曾听父亲说过,隋朝军队中有两名勇烈过人的使刀大将,号称南北双刀,一人叫鱼俱罗,一人叫张须陀,都是天下有名的悍将,原来这个少年竟然就是张须陀的徒弟,难怪能打豹,难怪刀法厉害。

突厥人有一个特点,就是尊重强者,被对手击败后,尽管心中并不认输,但他们会尊敬对方,会以真正的草原平等之礼相待。

他抱拳施一礼,“少年郎,你赢了”

元庆将刀还给他,又微微一笑,把一束野鸡毛递给他,“你是隋朝贵客,我刚才无礼,这个送给你。”

突利可汗一点都不笑,他表情严肃地双手接过鲜艳的羽毛,却把自己镶着宝石的黄金短刀解下,郑重递给元庆,“收下吧这是我的心意。”

元庆一怔,他没想到这个突利可汗竟是如此豪爽,竟将如此贵重之物赠他,他连连摇头,“不不我不能收这么贵重之物。”

“在你们汉人眼中或许贵重,但在突厥人眼中,只有牛羊和朋友才是最为贵重,我敬你能打豹,是一条好汉,又何必拘礼。”

元庆接过短刀,心中还是有些觉得不妥,这把短刀至少有三斤重,是黄金打造,他听杨四爷说过,一两黄金卖给邸店可值百吊钱,三斤重的金刀又要值多少钱,还不说上面的宝石,这绝不是豪爽一笑就能收下的东西。

而且突厥人也没这么大方,他们一样嗜财如命,他总觉得这个突厥可汗赠刀的背后似乎还隐藏着什么

元庆想了想,便指了指金钱豹,“我把这头豹送给你。”

突利可汗仰头哈哈一笑,他又拍拍元庆的肩膀说:“你送彩羽,我还金刀,这是突厥交友之礼,没有什么贵贱之分,你的豹子我不要,将来有缘,我们还会相见。”

他用突厥礼仪向元庆行一礼,翻身上马,“我们走”

众突厥骑士簇拥着他继续向前而去,元庆望着他们走远,心中觉得很不踏实,就算是突厥人喜欢交友,那至少也问问自己的名字才能交友,哪有名字不问就赠以金刀。

“难道是"

元庆想起刚才突厥可汗听到张须陀这个名字时,脸色露出震惊之色,难道他是为师傅张须陀

元庆想想也觉得好笑,假如张须陀只是自己随口杜撰出来的师傅呢他也这么轻信自己突厥人的心思让人琢磨不透。

衣服一紧,他感觉到有人在拉他,一回头,却是刚才的吴掌柜,吴掌柜死死盯着元庆手中金刀,眼中露出贪婪之色,他是识货行家,这把黄金刀本身至少重三斤,刀鞘和刀柄上镶的百颗宝石颗颗名贵,尤其刀柄上的水蓝宝石更是罕见,这把金刀至少价值五百金。

“你这把刀卖给我,我给你百两黄金”

元庆一把将他推个跟斗,“滚”

他把金刀揣进怀中,抗起豹子便走,吴掌柜也知道他不会卖金刀,那是突厥可汗之物,他虽贪婪,也不敢真买,但元庆的豹子他却想要。

“少年郎,把豹子卖给我吧我给你六百吊钱。”

这个价格不错,元庆想了想道:“六百五十吊,卖给你”

虽然六百五十吊已经超过市价,但豹骨也价值不菲,而且还有贺若弼那个冤大头愿出十两黄金,他也有得赚,吴掌柜便点头答应了,“好吧,我们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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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杨家有男初长成第二十四章小男养家

更新时间:201261410:35:16本章字数:5503

隋朝五铢钱又叫开皇五铢,一吊百钱,一千钱重四斤二两,由于市场上钱的数量流通少,所以币值比较高,一般人家几吊钱就能过一个月,而这次元庆运气好,猎到了西内苑极为名贵的金钱豹,便着实发了一笔横财。

六百五十吊钱,重二百七十余斤,共六万五千钱,吴掌柜当然也没有这么多钱给他,便给了他六两黄金和五十吊现钱,黄金并不流通,属于财宝,白银也是财宝,一两白银值二十吊钱,很多大商人嫌钱太重,便将白银铸成银豆子,一颗重一钱,值两吊钱,非常方便。

虽然朝廷不准这种私铸的银豆通行,可实际上它已经成为一种变相的货币,尤其在边疆地区,用得很广泛。

元庆将五十吊钱和六两黄金装入一只褡裢,搭在肩上兴冲冲地回家了。

怀中金刀虽价值数百金,但远远比不上肩头这一袋钱对他意义重大,有这些钱,婶娘就不用再抄书,可以给妞妞买好一点的药,他们家可以吃上肉。

更重要是他找到了一条赚钱之路,可以从此使他们家过上殷实的生活,元庆最大的心愿,就是恢复婶娘和妞妞的自由身,再买一座宅子,让她们过上普通人的生活。

他骨子里并不想依靠杨家,凭自己的本事,他一样可以独立养家。

“婶娘,妞妞”

一回到院子,他将褡裢放下便嚷开了,沈秋娘从厨房出来,有些埋怨他,“元庆,你到哪里去了,怎么现在才回来”

“婶娘,我去龙首原练箭了。”

元庆不敢说他是去打猎,便推说是练功,他又问:“妞妞呢”

“元庆哥哥,我在这里呢”

妞妞从他房间出来,手中也拖着一只沉重的麻袋子,元庆一怔,“是什么”

沈秋娘笑道:“是你师傅托人送来的,都是上好的名贵药材,说是你配置丹药要用,还有一些配药比较便宜,让你自己去药铺买,元庆,你到时告诉我是哪些配药,我帮你到城外去采。”

元庆没想到张须陀竟也心细如发,竟然想到自己没钱买药,他也知道张须陀是怕别人知道配方,所以没有把全部药给他,只把最名贵的几味药给了他,他心中感动,便点点头说:“婶娘,以后你也不用去采药,以后我们就去买药,我们不再愁钱。”

“你这傻孩子,你在说什么”

沈秋娘不明白元庆在说什么,他见元庆脚边有一只褡裢,颇为沉重,便问他:“你脚边的袋子里是什么”

“婶娘,你跟我来”

元庆将院门关上,拎着褡裢进婶娘的房间,沈秋娘跟了进来,笑道:“鬼鬼祟祟的,你在做什么”

“元庆哥哥,我也要看”妞妞也跑进来。

“妞妞,把门关上。”

元庆很懂财不露白的道理,一旦让杨家人知道他们有钱,将会有很多烦恼不期而至,有人会眼红去告状,婶娘和妞妞的身份毕竟还是奴婢,奴婢有钱从来都是很严重的问题。

等妞妞关上门,元庆解开麻袋,哗啦一声,将五十吊钱和六锭一两重的金子全部倒了出来。

沈秋娘和妞妞顿时吓一大跳,妞妞见到六锭黄灿灿的金子,忍不住一声惊呼,“哇这么多钱。”

沈秋娘虽然生活拮据,但她出身江南大户人家,心中并不是太惊讶,她更关心元庆是从哪里弄来这么多钱和金子

他的师父已经南征,肯定不是师父给他,杨相国也不在京城,杨家更不会有人给他钱,那他的钱是从哪里得来

沈秋娘的脸沉了下来,“元庆,你给我说老实话,这些钱是从哪里来的”

她最担心元庆走上邪路,尤其他现在武功很好,会不会利用武功去做一些奸犯科之事。

元庆感受到了婶娘语气中的严厉,他连忙笑着解释,“婶娘,你放心吧我不会去做什么坏事,这钱和金子是我挣来的。”

“挣来的”

沈秋娘不相信,怎么可能一天挣这么多钱,而且还有黄金,她秀眉一蹙,“是从哪里挣来你必须老老实实告诉婶娘。”

这时妞妞已经把金子折算成钱,她兴奋地抬起头说:“元庆哥哥,这里面至少有六百吊钱吧”

六百吊钱是他们十年生活费,竟然这么大一笔钱,沈秋娘眼中更加担忧,“元庆,你是不是”

“婶娘,没什么,我去打猎了。”

元庆叹一口气,只得说实话,练武遇到野兽之类的话,说了更让婶娘担心,他从口袋里摸出一颗金钱豹的犬齿,托在手掌中,这是他特地留的证据。

“我龙首原打猎,本想打些山鸡野鸭,卖一些钱,婶娘就不用熬夜抄书,没想到遇到一只从西内苑跑出来的金钱豹,结果我把它干掉,卖了六百五十吊钱”

他话没说说完,沈秋娘便将他搂在怀中,泪水扑簌簌落下,“婶娘没用,竟然让八岁的孩子去打猎养家,是婶娘没有用”

元庆被婶娘抱在怀中,他眼睛也有点红了,低低喊了一声,“娘”

沈秋娘浑身一震,她低头看元庆,“你叫我什么”

元庆低下头,小声说:“我第一天见到婶娘,就把婶娘当是我的母亲了。”

沈秋娘再一次将元庆抱在怀中,忍不住失声痛哭起来,“傻孩子,你就是婶娘的儿子啊”

妞妞怯生生站起身,拉了拉母亲的袖子,小声叫道:“娘”

沈秋娘擦去眼泪,抚摸元庆的头,“孩子,我们情同母子,但你还得叫我婶娘,你明白吗”

“婶娘,我明白。”

“好了,你把钱收起来,我们先去吃饭,打猎的事晚上再说。”

元庆和妞妞一起动手,将钱装进麻袋,塞进床榻下的空隙里,元庆又反复叮嘱妞妞,“千万别告诉任何人”

妞妞嘻嘻一笑,“我的嘴可严了,比如那把剑娘反复问我,我就坚决说是你师傅送我的礼物。”

“婶娘相信了吗”

“最后相信了,她叫我以后要去谢谢你师傅。”

“那就好,我就怕你这小丫头说露嘴,咱们就干那一票,以后金盆洗手。”

“嘻嘻就干那一票,说得咱们像盗匪一样。”

“妞妞,元庆,过来吃饭了”厨房传来沈秋娘的喊声。

“来了”

元庆和妞妞跑到小厨房坐下,沈秋娘把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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